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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发布单位】国家外国专家局
  【发布文号】公告2017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7-9-18
  【实施日期】2017-9-18
  8月6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第2371号决议。为执行决议第11条“所有会员国在本决议通过之日后任何日期,在本国管辖范围内向朝鲜国民发放的工作许可证总数不得超过本决议通过时已有数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朝鲜公民申请来华工作发放工作许可证总数,不得超过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通过时已有数目。
  二、对超出决议数额的朝鲜公民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予批准。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外国专家局
  2017年9月18日
  (稿件来源: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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