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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99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17年第99号
  【发布日期】2017-11-17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四十二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1.第四十二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
     2.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7年11月17日
  (稿件来源: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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