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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85号

【发布日期】2018年7月6日

【实施日期】2018年7月6日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决定,对已使用保税核注清单(或核增核扣表)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无需向海关提交《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7月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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