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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9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97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4日

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商务部决定:

准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石油分公司、江苏省中油泰富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壳牌(浙江)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江铜石化有限公司、九江市龙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锦龙石化有限公司、国储能源化工(烟台)有限公司、广西平南辉明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准予常熟国邦润滑油有限公司、福建中原港务有限公司、九江市越盛燃料化工油库有限公司、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

注销山东金翔石油有限公司、陕西铁龙石油自备罐车运销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注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油库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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