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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公路车辆载运货物舱单数据项填制规范

  第一部分:数据项填制要求

  一、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有增加、修改和删除报文

  (一)数据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中一个数据项填写,另外的数据项必须也要填写。

    1件数,包装
    2通讯方式类别代码,通讯方式号码
    3托运货物价值,金额类型代码
    4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收货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5通知人名称,通知人地址(街道,邮箱)、通知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6危险品联系人姓名,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7货物体积、体积单位
    8货物重量、重量单位
    9集装箱(器)自重、重量单位
    10托架或拖挂车自重、重量单位

  (二)修改报文

  进出境口岸海关代码、货物运输批次号、舱单传输人、运输方式代码、提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必填。

  (三)删除报文

  进出境口岸海关代码、货物运输批次号、舱单传输人、航班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运输方式代码、提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必填,其余不填写。

  二、运抵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不提供修改报文

  (一)申报报文

  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数据段,散杂货只填写运单和货物信息数据段。

  (二)删除报文

  只填写货物运输批次号、运输方式代码、进出境海关代码,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号,散杂货只填写运单号,其余数据项不填写。

  三、理货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没有修改报文

  申报报文,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散杂货只填写运单信息数据段。

  四、进出境承运确报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没有修改报文,以运输工具为单位向海关申报。

  五、出口落装改配申请

  运单号、集装箱信息数据段等数据项根据实际发生变更情况填写。

  六、在传输原始舱单中境外装货地和境内卸货地代码时,境外装货地代码编码规则为国家代码(2位)+装货城市代码(3位),境内卸货地代码使用国内公路口岸代码,未在国内公路口岸代码表(CN003)中列名的口岸,其编码规则为该口岸所在的关区代码(4位)+1位顺序号;

  在传输预配舱单中境内装货地和境外卸货地代码时, 境内装货地使用国内公路口岸代码,未在国内公路口岸代码表(CN003)中列名的口岸,其编码规则为该口岸所在的关区代码(4位)+1位顺序号,境外卸货地代码编码规则为国家代码(2位)+卸货城市代码(3位)。

  七、所有填制项中不得出现“<”、“&”符号,如有实际需要,请填写对应的转义符“<”、“&”。

 

  第二部分:数据项填制规范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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