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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将锡制品纳入出口配额管理的通知【已废止】

外经贸贸工函[2001]8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委、局),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维护锡制品出口秩序,自2002年1月1日起,将锡制品(海关编码为80030000、80040000、80060000)纳入锡的出口配额管理。请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出口配额。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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