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现将我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征求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社会各界及公众可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办公厅(邮编:100731)
2、电子邮件。电子邮箱:xzsp@mofcom.gov.cn
联系电话:65198592
传真:65198959
感谢社会各界对商务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的支持,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附件:1:商务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2:商务部行政审批事项征求意见反馈表
商务部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