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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生效日期:--失效日期:)


外经贸技发【2001】4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科技厅(科委)、经贸委(经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科技兴贸战略是科教兴国战略在外经贸领域的具体体现,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是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必由之路。

  为了总结经验,明确任务,更好地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联合编制了《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十五”时期加快出口商品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外经贸部

科技部

国家经贸委

信息产业部

二00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社会经济发展更加突出的关键地位。科技兴贸战略是科教兴国战略在外经贸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继"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大经贸"之后,我国外经贸工作的又一重要战略。科技兴贸战略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要"重视科技兴贸",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更好地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是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必由之路。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快出口商品结构战略调整,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已成为我国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的机遇和挑战,保证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对"十五"时期及今后的发展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工作进展和"十五"面临的形势

  (一) 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与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对外贸易平均每年增长15%以上,超过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4743亿美元,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由第32位上升到第7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对外贸易已成为与消费和投资并重的、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

  但是,我国还不是贸易强国。在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之前的1998年,虽然我国出口额已达1837亿美元,但在全球贸易额中仅占3.4%;在结构上,我国出口商品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比重偏低。20世纪90年代末,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比重平均接近40%,而我国的这一比重1998年仅为11%。

  我国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相比差距仍然很大。520家国家重点企业年销售收入之和,仅相当于世界500强前两名企业销售收入之和的95%。2000年电子百强企业销售额最高的仅为24.5亿美元,相当于500强中最后一位企业销售额的27%。2000年我国电子百强企业中销售额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只有12家。1999年电子百强出口企业中出口额最高的为7.2亿美元,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的企业仅有12家。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公司,是科技兴贸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主要出口市场针对我国产品的贸易壁垒不断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不断出现。到2000年底,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已达410起,影响我出口额达数百亿美元。我国出口商品的40%与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雷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出口产品的比重低已成为制约我国出口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我国要成为贸易强国必须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1999年初,外经贸部党组提出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外经贸部与科技部、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共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带动了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对我国外经贸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1、 确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一直把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作为出口支柱产品。世界高技术产业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使传统的比较优势、国际分工格局和国际贸易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已成为国际贸易最富生命力的带动力量和各国必争的制高点。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适应了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结构的发展趋势,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 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建立了四部委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有效地消除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外贸易、科技、产业相互脱节的体制障碍,形成了贸易为龙头、科技为动力、产业为主体的机制,发挥了对外贸易与科技发展、产业发展的相互促进与推动作用。

  3、 制定了《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将财政、金融、税收、市场准入等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贸易政策与科技开发、技术改造等产业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了政策的集成效应。

  4、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市场开拓服务,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深圳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是我国"一北一南、一春一秋、一东一西、一工一农"四个各具特色的国际高技术盛会,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走向世界提供了舞台,发挥了政府在科技兴贸中的引导和服务功能。

  在四部委的共同努力下,科技兴贸成效显著。2000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70亿美元,同比增长50%,高出全国出口增幅22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达到15%。与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前的1998年相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近一倍,占外贸出口的比重提高了4个百分点。在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方面,两年来共安排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项目680项,总投资1080亿元,可新增出口130亿美元。科技兴贸带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

  (二)"十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随着科技进步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十五"期间,国际经济贸易的格局将发生新的变化。一方面,世界贸易将进一步发展,预计到2010年,世界出口商品总额将达到10万亿美元;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商品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资源密集型初级产品市场相对萎缩;劳动密集型轻纺产品贸易稳步增长,但竞争更趋激烈;技术密集型机电产品,特别是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将成为出口增长最快和发展后劲最足的支柱商品。全球高技术产品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比重从1985年的13%提高到1998年的22%,预计到2005年,全球高技术产品出口将超过全球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一。

  国际高技术产品贸易的迅猛增长为我国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造了广阔的空间。目前,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也是国际竞争的焦点和战略制高点。世界范围内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迅速发展,正在不断地促进经济贸易全球化。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在外贸出口和经济增大中的倍增效应和带动作用、在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导向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十五"期间,以电子信息产品为代表的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将得到更快的发展。

  但是,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发达国家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OECD国家20世纪70年代高技术产品出口只占其制成品出口的9%左右,90年代末达到40%,1998年发达国家占据了国际高技术产品市场份额的83%,而包括中国在内的低收入国家只占3%;另一方面,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爱尔兰、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大力发展信息产品、计算机软件等高技术产业和产品出口,促进了本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印度1999-2000年度软件出口39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和爱尔兰,计划2008年软件出口500亿美元。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以电子商务为特征的网络经济的发展,使得国际贸易方式发生重大变化,这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又一严峻挑战。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金融、财税、贸易等领域的信息化,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科技兴贸要率先实现对外贸易领域的信息化。

  经过关贸总协定(GATT)八轮谈判,各国平均关税壁垒已大幅削减,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进入90年代后,世贸组织秘书处货物贸易理事会关于《TBT协议》每年得到的有关通报有600-700件,是各协议中最多的。由于TBT问题涉及的产品种类繁多,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影响也与日俱增。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实行TBT措施不仅力度、密度加大,而且名义合理、形式合法、手段隐蔽,已严重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WTO要求各成员严格遵守《TBT协议》,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成为科技兴贸的当务之急。

  在新的国际竞争环境下,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决定着我国21世纪的国际竞争地位。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末,我国抓住两次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上了两个大的台阶。当前,国际高技术产业呈现跨越式发展,我国又面临国际产业结构调整新的机遇和挑战。"十五"期间是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传统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是实现工业化的紧迫任务。我国传统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落后,需要广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整体素质。在国民经济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都向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国加入WTO后,将在更大的范围、更宽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融入世界经济。从长远看,能否顺利融入国际贸易体系,最大程度分享参与国际分工所带来的利益,从根本上取决于我国能否尽快提高对外贸易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只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依靠技术创新建立我国出口产业和产品新的动态比较优势,才能在未来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争取较为有利的位置,增强抵御各种外部风险与冲击的能力。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科技兴贸"十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我国出口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强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水平为基本指导思想,以"有限目标、突出重点、面向市场、发挥优势"为发展思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通过面向国际市场的科研开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社会化服务等部署,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出口商品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跨越。

  科技兴贸"十五"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加强政府的服务保障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提高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政策环境,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和传统出口产品的优势领域形成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有力支撑,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知识产权保护、出口促进服务体系,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持续发展能力和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取得全球市场的战略性突破。

  三、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 主要目标

  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科技兴贸战略任务,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服务功能,改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品政策环境,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界国际化,推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出口产业,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我国出口产品中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比重,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在发挥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实现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变,尽快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跨越。

  具体目标是:

  1.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2000年占外贸出口15%的基础上,保持15%的年增长速度,到2005年占外贸出口的比重达到20%。到2010年占外资出口的比重达到30%。

  2.提高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以出口额最大的机电产品、纺织产品作为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到2005年,使其出口商品中技术含量、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所占比重从目前的20%提高到50%。初步改变我国传统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较低的局面。

  (二)重点任务

  1、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制创新

  (1)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品出口的体制创新

研究在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业园试点。采取"境内关外"的封闭管理模式,在投融资、海关监管、外汇管理、税收管理、进出口管理、人员进出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品出口方面进行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创新。

  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的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设。通过制度创新,大力吸引国内外资金和创业人才,提高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持续开发能力,提高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培育一批国际化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在短期内形成较大的出口规模,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

  (2)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品出口的资金投入机制创新

  加强科技、产业部门向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出口的资金支持,加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对外开拓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市场的技术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保险系统和社会风险投资共同支持的多渠道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投入体系,大力吸引境外的风险投资、社会投资,建立多渠道的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金,主要支持出口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与研究院所的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跨国经营和开拓国际市场。

  2、发展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的产品出口

  (1)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

  在我国优势技术领域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集中有限资源,创造有利条件,发挥聚集效应,使电子信息产品(附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竞争力强、出口市场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较快形成较大的出口规模,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的主导产品。促进成熟的工业化技术出口并带动成套设备出口。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意识、熟悉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善于开拓国际市场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和跨国公司,通过示范作用,带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国际贸易水平的整体提高。

  鼓励企业在国外设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开发的国际化。形成和不断提高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的持续开发能力,通过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和国际化,在更高水平上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加强对外宣传自有品牌的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创造"走出去"的政策环境,从科技计划和科研院所中选择有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项目和产品予以支持;通过举办境内、外国际展览会和交易会、网络交易市场等形式,拓宽对外宣传的信息渠道。

  (2)促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根据技术预测和国际市场需求预测,选择若干技术领域和国际目标市场,针对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的要求,组织重点出口产品关键技术开发,力争在软件、生物医药、通信产品等我国已有一定优势的技术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和传统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持续出口能力。

  优选和重点支持一批有出口优势和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院所,使之成为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骨干力量。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重点出口企业和科研院所重大技术开发项目给予前期资助。在我国优势技术领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使之成为在该技术领域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企业中坚力量。   

  3、加强对出口产品的高新技术支持

  (1)提高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加强技术创新,促进我国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用高新技术改造一批机电行业和纺织行业的重点出口企业,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实现行业技术改造跨越式升级。引导现代科技向农业及相关产业渗透,在形成高效农业和环保农业的基础上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强品牌意识,培育一批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国际知名品牌,巩固和扩大传统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根据东西部地区的资源特点和经济发展需求,将调整传统出口产业结构同技术的梯级换代结合起来;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和吸引东西部的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优势互补、联合进行技术开发,促进高新技术对传统出口产业的改造,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

  (2)提高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水平

  初步建立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良性循环机制。按照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需要,通过政策引导,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必要的关键设备,提高引进技术中专有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软技术的比例,引导和组织企业与研究机构加强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关键技术的消化吸收,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后形成竞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通过提高外商投资质量促进我国引进技术和开发创新技术。

  4、构筑科技兴贸服务体系

  (1)加强技术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条例》等技术贸易法律法规,制订配套措施,规范高新技术进出口企业的贸易行为。加快技术贸易政策法规的清理、调整与建设工作,形成符合WTO规则、较为完善的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政策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正当竞争的法律环境。健全技术贸易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体系和国际技术贸易纠纷与争端快速反应机制。

  (2)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与应用

  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推进计划,根据我国出口商品市场战略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制定技术标准、检测标准和技术性防范措施。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对外磋商、对内协调。推动我国企业开展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

  (3)加强信息技术在外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根据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要求,研究和完善电子商务的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技术手段和配套设备。组织实施科技兴贸信息化专项计划。率先在科技兴贸重点城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出口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电子商务应用系统,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应用的快速发展。加快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现代物流系统建设,提高对外贸易的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4)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建设。加大对我国技术出口、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海外商标注册的保护力度。鼓励有较大出口市场和出口潜力的技术成果在国外申请专利。加强研究和规范对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技术贸易管理。

  四、实施科技检贸战略的保证措施

  (一)组织领导

  1、加强科技兴贸的联合工作机制

  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的四部委联合工作机制是科技兴贸组织管理体制的创新,要进一步加强四部委联合工作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重要相关部门,建立以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提高传统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为核心的多部门参加的部际领导体系。各地方也要完善和加强相应的科技兴贸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产业、金融、税收、海关、工商、外汇、出入 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同制定支持科技兴贸的区域政策,建立强有力的配套服务体系。

  2、发挥科技兴贸重点城市和引导示范作用

  通过对科技兴贸重点城市的支持,在科技兴贸重点城市率先建立较完善的出口服务体系和政策环境。科技兴贸重点城市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的支持,改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环境,通过提供各类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

  (二)政策保证

  1、加强科技兴贸政策研究

  从财政、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研究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的鼓励政策。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的实施状况及政策效应进行跟踪研究,提高政策的实施力度和实施效应。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对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实施政府采购。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技术改造投资额,加大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的力度。简化各出口环节的管理手续,加快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的通关速度和出口退税进度。

  2、充分发挥国家计划的集成效应

  科技兴贸发展规划要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要加强各类计划之间的协调,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使科技兴贸计划成为连接科技与经济、科技成果与企业、科技开发与产品出口的桥梁。

  (三)环境优化

  1、加强国际工业技术多双边合作

  充分利用国际技术贸易、国际工业技术合作的多双边机制,通过政府间合作,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积极组织、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研究机构有针对性地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各种不同类型的国际技术贸易活动,稳步推进建立多双边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

  2、做好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出口管制工作
 
  完善我国出口管制法律体系,加强对与防扩散相关的两用商品和技术的出口管理,对外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加强对进口西方国家出口管制商品和技术的国内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管理,确保我对外承诺的信誉,扩大高新技术进口,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出口管制是手段、促进贸易是目的"的指导原则下,加强在出口管制领域与西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拓宽高技术进口渠道,扩大对外宣传,为我国高技术进口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服务促进

  1、做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服务工作

  在重点行业和地区发展一批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服务的规范化的中介服务代理机构。选择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销服务中心试点。要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建立科技兴贸信息服务体系。

  2、加快科技兴贸人才培养

  通过规范化的培训,为出口企业培育科技兴贸人才,使重点出口企业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科研院所均有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才,尤其是开拓国际市场的人才,并培养一批管理人才和中介代理人才。充分发挥国外留学生的市场开拓作用。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十五"出口专项规划

  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国际竞争的焦点和战略制高点。世界范围内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迅速发展,正在不断地促进经济贸易全球化,世界各国纷纷把电子信息产业视为对外贸易的重点和关键。

  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在外贸出口和经济增长中的倍增效应和带动作用,在提高国家竞争力中的导向作用也越来越明显。1996至2000年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平均增长率是27.27%,是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中增长最快的一个领域。2000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为551亿美元,约占全国对外贸易出口额的22%。因此,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对于国民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对于减轻内需市场平淡的压力,对于产业结构的升级,对于增加我国的外汇储备,对于增加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等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为此,做好电子信息产品"十五"出口专项规划对于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具有的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展和规范,政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工业第一支柱产业。与此同时,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出口额由1991年的43.27亿美元增长至2000年的551亿美元,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也由1991年的6.0%上升为2000年的22%,基本形成了计算机类产品、软件、通信类产品、基础元器件类产品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等种类齐全的电子信息出口产品体系。

  2000年我国通信类产品出口额为85亿美元,增长了60倍(以1991年为基数,下同),涌现出了一批通信类产品出口骨干企业;2000年我国计算机类产品出口总额达到171亿美元,增长38倍,一批出口厂商脱颖而出;2000年我国基础元器件类产品的出口额为170亿美元,增长13倍;2000年我国消费类电子产品出口总额为121亿美元,增长8.5倍;我国的软件产品出口的增长速度也很快,1991年软件出口额仅为214万元,2000年已增至4亿美元(注:含与其他介质、系统设备等部分所含软件),增长了187倍(注:1998年底以前,海关未对软件进行编码分类管理,软件出口数据为不完全统计)。

  目前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出口产业,我国也是世界电子信息产品主要出口国之一。

  从出口数量上看,我国的收录放机、电话单机、扬声器、磁头等产品占世界总量的40%,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彩电、黑白电视机、显示器、印制电路板产销量在世界上也是名列前茅。

  从出口金额上看,目前年出口金额超过2亿美元的电子信息产品有:显示器、集成电路、手持(车载)无绳电话、硬盘驱动器、打印机、收录放音组合机、印刷电路等。

  从出口主体上看,2000年底,三资企业占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比重为76.9%,国有企业的出口比重为21.1%,其他所有制形式企业出口比重为2%。三资企业是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主要力量,国有企业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有所增长,一批优秀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在电子产品出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部分出口产品、工程项目的国际竞争力增强。1999年来,我国部分高档、高附加值产品、系统装备和一些承包工程项目开始走向世界,并有一定的竞争实力。

  由于在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中,我国具有相对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丰富的智力资源、较强的生产配套能力和大规模生产优势,许多跨国公司纷纷在华建立独资、合资、合作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出口一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产品。这是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的主要方式。

  部分高科技企业利用智力优势开始走向国际市场,它们采取国际通行的OEM或ODM方式进行高新技术产品的组装、加工、生产,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利用成本和竞争优势扩大出口。沿海乡镇企业进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来料进料加工出口,具有较大成本优势。大中型企业通过开拓国际市场,以其自主开发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通过在境外设点开拓境外市场,以其性能价格优势扩大出口等。

  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支撑作用。政府通过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口提供优惠的融资条件和配套的金融服务,提高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在各类产品出口中又存在一些个性问题。共性问题主要如下:

  1、出口产品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显露:一是出口产品多以中低档产品为主,缺乏高技术、高附加值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导致国际竞争力和出口利润率都很低;二是一般贸易比重偏低,不足10%;三是国有企业出口比重偏低,约为23%;四是出口市场过分集中于欧美和亚洲市场,而对新兴市场的开拓进展缓慢。

  2、出口的内外部环境不利导致出口难度加大: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利润率较低,所需流动资金周转量大,为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档次,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经营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入,而我国在包括金融、税收、贷款、技改资金支持、买方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出口服务工作不配套,国外风险投资介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还面临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此外,不少国家为保护本地市场而采用立案反倾销法,甚至采取非关税壁垒限制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正常出口。

  3、外贸出口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力度不够:我国外贸出口企业国际品牌意识淡漠,未能针对某一特定市场和地区有效地开展营销活动,国际市场对我国名牌产品的认同度低。同时,部分外贸出口企业在海外竞相压价。损害国家和企业的正当利益,甚至导致某些国家的反倾销。

  除了上述共性问题外,各类出口产品还存在一些特有的问题:

  1、计算机类出口产品: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自主技术、自主开发设计的产品少;国产产品门类比较少,相当多的产品还依赖进口,国产产品主要集中在微型机领域及低端产品,而其他许多附加值较高的产品主要依靠进口或没有自主品牌;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产业发展缺乏IC行业的支撑;以加工装配为主的产品出口有待提高产品档次和出口净创汇。

  2、软件类出口产品:我国软体出口能力相当薄弱,出口规模较小(2000年仅4亿美元左右)。产品数量少,关键技术落后,市场占有率低。软件出口产品中缺乏技术含量高的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系统的设计、开发和集成能力弱。

  3、通信类出口产品:程控交换机、电缆、光缆、电话机等产品存在着厂家生产能力闲置的问题,市场竞争激烈;民族通信制造业整体研发力量相对薄弱,没有掌握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的核心技术,需依靠大量进口来弥补,为通信产品配套的关键元器件国内生产能力和品种不能满足整体发展的需要,致使国产通信设备的成套性、可靠性和国产化率较低。

  4、基础元器件类出口产品:我国的集成电路和新型元器件尤其是关键元器件的国际竞争力较差,产业规模较弱,技术和生产水平较低,新型元器件发展落后于整机发展,部分产品种类和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5、消费类电子出口产品:我国在该领域重复建设、生产能力过剩的结构性矛盾表现得较为突出,高技术产品开发严重滞后,主要处于资金相对密集、劳动力比较密集的产业发展阶段,关键技术和核心的集成电路芯片尚未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

  三、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十五"出口规划

  (一)国内外环境分析

  新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国际化的激烈竞争,使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国际因素看,科技的迅猛发展将加快电子信息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电子信息产品贸易自由化和新贸易保护主义两种趋势将并存,国际货币体系存在的问题使汇率继续大幅波动,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仍然存在。这些将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产生深刻的影响。

  从国内因素看,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也将进一步加快。利用外资的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国内产业结构升级趋势日益明显,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外贸体制的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步伐将加快,国有企业出口比重有望得到一定幅度的提高。这些将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主体和出口方式等产生巨大影响。

  (二)指导思想

  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十五"出口专项规划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发14号文件精神,以促进产业高级化和提高出口效益为根本目标、以科技兴贸为支撑点,以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企业结构和市场结构;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为出口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各项扶持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优惠政策,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加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比重,提高一般贸易的份额;继续进一步发挥加工贸易的作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加工深度,推动有条件的生产企业逐步成为亚洲和国际加工中心,并在此基础上作为OEM加工制造中心,进而发展为ODM中心;加强系统装配承包工程和交钥匙工程的出口,努力提高出口的档次;加强与跨国公司代理商的合作,培养出有国际水平的代理商,争取到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使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发展目标

  根据出口规划的指导思想,我们确定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十五"出口总体目标和基本目标。

  总体目标

  ·进一步改善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结构,努力提高出口档次,提高出口附加值,使我国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创汇能力和出口效益到"十五"末期再上一个新台阶;

  ·2000年出口为551亿美元,"十五"期间规划年均递增15%,到2O05年实现出口创汇1108亿美元,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在我国的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份额达到25%以上;

   ·形成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多元化出口主体的局面,涌现一批国内外著名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外向型电子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有质的飞跃。

  ·以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产业结构升级又将带动电子信息产品出口。

   基本目标

  到2005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将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出口市场目标:多元化地开拓国际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由目前的3%提高到5%;在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比重中,北美市场继续维持在25%左右,日本市场由目前的14%扩大到18%左右,欧洲市场由目前的9%左右提高到15%左右,非洲市场由目前的1%提高到5%左右。南美市场由目前的1%提高到4%左右。

  贸易方式目标:进一步提高来、进料加工的深度,增强相应配套生产能力,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鼓励系统装备工程出口。

   出口主体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出口的比重,鼓励个体私营等所有制企业的出口。

  出口企业目标:鼓励出口企业通过市场方式,以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为原则进行联合兼并、资产重组,形成年出口超过10亿美元的电子企业5家,年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电子企业二十家以上。

   四、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十五"出口专项规划发展重点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从能力到水平与国际相比均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必须从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等多方面考虑,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有限的目标。因此出口规划的发展重点必须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真正的重点,以期有所突破。

  发展重点的选择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只要是能够扩大出口和提高出口效益的企业都应该鼓励;

  ·以政府导向为参考,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出口产品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足够的市场空间;

  ·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对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带动作用;

  ·发展重点要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避免不切实际和僵化。

  下列产品建议出口企业作为"十五"期间出口产品的参考:

  计算机类出口产品:计算机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包括各种新型的计算技术、PC机及其外部设备设计开发技术、多媒体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等。重点培育品牌PC、服务器、打印机、显示器及其部配套件、光磁盘驱动器及其关键部件、网络产品(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及信息安全产品等产品的出口市场。

  软件出口产品:我国软件出口从承接定制软件开发、委托软件加工等阶段起步,创造条件逐步向承接外包工程项目过渡,出口含有软件的高科技产品或系统。

  通信类出口产品:支持以扩大出口和产品升级换代为目标的基建、技改项目,增加出口通信产品的技术含量。大力鼓励移动通信出口,包括蜂窝移动通信(手机、基站、程控交换机等)、卫星移动通信、无绳电话、无线本地环路;促进低损耗光纤光缆、光电端机、光电器件、光纤同轴混合接入设备及网控网管系统出口。

  基础元器件类出口产品:基础类电子信息产品是整个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随着计算机产品和消费类电子信息产品的不断发展,对基础类电子信息产品也必将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重点抓好集成电路、彩色显像管、平板显示器件、新型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设备、仪器等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

  消费类电子出口产品:以数字化为核心,使出口电子视听产品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媒体方向发展,研究开发新一代数学音频和视频产品。鼓励数字电视、激光影碟机、摄录一体机、可抹可录小型数字唱片、家用数字音响及汽车电子信息产品等产品出口市场:继续抓好美国、东南亚等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重点市场,同时应努力开拓欧洲、南美和非洲等国际市场,优化出口的地区结构,为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市场的稳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十五"出口规划政策措施

  (一)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的发展战略

  将技术创新作为保证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的最为重要的推动力。要注重科学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工作。

  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时也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此来提高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中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落实《科技兴贸行动计划》,要求做到定产品、定企业、定市场、定目标、定时间,形成专项计划,争取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信贷政策、技术政策、出口保险政策等支持。

  继续贯彻"全方位、多元化与重点市场、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市场战略,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市场。使市场结构从以东亚、北美为主的传统市场为主向包括西欧、东欧、南美、非洲在内的多元化市场转变。充分利用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贸易优势,发挥港澳转口贸易的功能,继续巩固发展东亚市场,开发独联体市场。大力开拓远洋贸易,对贸易辐射力强的国家和地区国家出面协调有关企业统一建立销售网点。通过多元化市场战略的实施,改变我国以往电子产品出口市场过分集中的弊病,降低出口企业所可能面临的风险。

  (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进一步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实现以技术含量及附加值较高的出口商品带动电子产品出口总体增长的发展战略。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国家出一点、企业出一点、社会集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增强企业自主开发创新能力。实施重点产品重点支持、重点突破的方针,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新的出口增长点,包括成套设备、通信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高档家用电器等。另一方面,要完善和调整电子产品出口贸易的有关政策,通过政策的引导逐步提高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在整个电子产品出口中的比重;促使出口方式从来料、进料加工为主向来料、进料加工与OEM、ODM、承包系统工程、代理加工和境外散件装配共同发展转变;经营方式向外贸收购和代理制与生产企业自营、连销、超市并列发展转变。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协调出口,为出口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信息产业部已成立了专门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协调机构一出口协调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科技兴贸"战略,协调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工作。信息产业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外经贸部、科技部、经贸委、海关总署、外汇管理局、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沟通,共同协调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中的有关事宜。另外,信息产业部与外经贸部、科技部已建立了部委间联合工作制度,主要落实科技兴贸、扩大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四)建立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产品售后服务网络

  信息产业部和有关信息中介机构将重视国内外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并定期加以发布,指导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工作。完善我国电子产品出口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加强对国际市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做好对企业的信息服务工作,利用国际信息资源与技术人才,采取合作开发等形式,研制和生产技术含量较高的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

  电子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快,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使用培训,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才能得到国际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因此,需要国家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建立电子信息出口产品的售后服务网络,探索鼓励开发境外维修服务网点和建立CKD、SKD散件装配厂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加强和改善售后服务工作。

  (五)培养具有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人才

  高度重视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吸引和培育既懂专业技术,又懂外贸且具备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六)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引进风险投资机制

   为了使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具有深厚的产业基础,国家将逐年增加财政对电子产品出口企业的技改、研发和基建方面的资金投入,平均每年对投资类、消费类和基础元器件类工业企业的投资分别达到90亿元、100亿元、50亿元。今后电子发展基金对出口企业大户的技改、研发给予重点支持。同时,积极引进风险投资机制,拓展出口型企业发展融资渠道。

  (七)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增值税继续实行全额退税;进出口银行进一步提供优惠利率的出口信贷: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对出口企业的所得税加大减免比重;继续通过贴息等方式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资金支持。

  (八)扩大境外加工贸易

  通过带料加工方式,在境外设点建厂,同时要集中研究应重点开拓的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境外加工产品立足当地市场,利用当地与周边国家地区的贸易关系,拓展周边市场。拟组织国内VCD、程控交换机、DVD、PC等生产企业到中东、独联体、南美、东欧等地进行市场考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带料加工方式进入新兴市场,扩大境外贸易,同时也有助于解决国内部分产品需求不旺的问题。

  (九)加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宣传

  为了让海外商人和消费者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和电子企业,改变其对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质量差、档次低的片面认识。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和参加国际展览会、国际交易会等方式向海外宣传我国电子工业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绩以及优秀电子企业、电子产品的形象,使他们认识到我们的企业完全有能力为世界广大用户提供品质优良、款式新颖、功能齐全的电子产品。

  建议外贸发展基金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资助企业"十五"期间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形象宣传工作。

  (十)充分发挥专业外贸公司在促进出口方面的作用

  加快专业外贸公司的改革步伐,对其历史债务进行清理整顿。一是采用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债转股"政策;二是对由于执行国家计划任务而形成的呆坏帐予以核销;三是对不良资产进行妥善处理(如纳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等);四是对优良资产部分进行战略重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外贸公司,努力提高外贸公司的品牌,以更好地为促进电子企业产品出口服务。

  (十一)规范出口秩序,积极支持企业的反倾销应诉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出口价格的协调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出现国内出口企业为了争夺同一个市场而竞相压价的现象。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反倾销应诉。

  (十二)形成电子信息产业与其他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融合,共同出口的大格局。创造新的出口源泉,争取五年带动约200亿美元的出口规模。

  六、2015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远景目标设想

  随着我国政府对电子信息产业的积极扶持和对出口工作的高度重视,企业国际竞争意识和对国际市场的逐步熟悉和适应,电子信息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必将有一个质的飞跃,国际竞争力将大大提高。

  预计到2015年,我国电子产品出口额将达1600亿美元,跻身于世界十大电子信息产业国家(地区),同时跻身于世界十大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国(地区),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研发中心。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比重有望突破机电产品出口的65%,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有望突破30%。

  因此,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将越来越成为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成为提升产业结构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催化剂,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成为人才培养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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