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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工产业〔2008〕第22号
【发布日期】2009-12-31
根据《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和《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企业申报,各省(区)电石行业主管部门、质检、环保、安全监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现场抽检等程序,认定长治市容海裕丰化工有限公司等68户企业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附件1)。 根据企业资产重组变更情况,同意原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公司等2户公告企业名称变更(附件2)。
附件:1.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2.变更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稿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