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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部署的意见
【发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渝办发〔2008〕116号
【发布日期】2008-11-18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应对当前国际国内严峻形势,近日中央作出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和部署。按照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紧急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通知》(中办发〔2008〕18号)要求,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加速蔓延,全球经济受到严重冲击,我国经济增长出现减缓趋势。中央认为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滑落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主要矛盾和首要任务,必须增强紧迫感,争分夺秒、重拳出击,尽快遏制经济下滑势头。为此,中央对宏观经济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变稳健的财政政策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变从紧的货币政策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紧急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大转变,不仅有利于克服全球经济下滑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更为我市落实“314”总体部署,夯实发展基础,实现逆势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有利于及时化解国内外严峻挑战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利于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有效解决长期困扰我市的发展水平低、城乡差距大、区县(自治县)不平衡、创新能力弱等矛盾和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把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作为当前全市经济工作的中心。要按照高起点、长眼光、宽范围、大力度的要求,抓住宏观调控政策转变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加快策划并实施一大批切合重庆实际需要的大项目、好项目,为中央分忧,为我市发展加力。要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精神,切实转变作风,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抓出实效。

二、重拳出击,务必保持投资消费双拉动的强劲动力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重庆实际,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必须充分发挥投资作为我市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以投资带消费,以消费促生产,以生产稳就业,以就业增收入,保持投资消费双拉动的强劲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要全面提速实施本届政府已定的各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并统筹安排好地方财力,到2010年安排政府投资2000亿元,并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信贷资金、外来投资等跟进,力争3年累计实现全社会投资1.5万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投资5000亿元。完成上述扩大投资目标,要充分发挥直辖10年来奠定的良好基础,加快1.3万亿元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已储备的近万亿元重大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并早日开工;要深入挖掘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移民等政策优势,用好用活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12+10”新政策,继续扩大开放;要紧紧抓住当前中央“双转变”机遇,扬长避短,善谋善为,积极进取,只争朝夕。近期要着重抓好以下10项工作措施。
  (一)动态监控经济运行,密切跟踪形势变化。中央扩大内需目的在于防止经济下滑。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防下滑这个根本任务,密切跟踪国内外和全市经济形势,实时动态监测,抓好生产综合调度。除GDP、投资、财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常规指标外,还要关注油、气、电、运和工业产销率等指标,对实体经济逐月加以监测,特别要加强对房地产、汽车、钢铁、金融等关键行业的跟踪。强化对煤、电、油、气、运的综合平衡和调度调控,完善重要资源储备,做好各项生产要素保障。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及时出台。
  (二)促进一批“中央1000亿投资”项目落地,确保带动作用如期见效。当前,国家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主要投向保障性住房工程,农村民生工程,铁路、机场、公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事业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程,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工程等六大方面。有关部门要抓紧对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一批“中央1000亿投资”项目在重庆落地实施。对纳入“中央1000亿投资”计划的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500公里农村公路,250个乡镇兽医站,50万人饮水安全,10万个农村户用沼气,150个农村联户沼气,玉滩水库、泽渝二期等骨干水源工程,一批粮油仓储设施,高速公路,江北机场三期扩建,兰渝铁路、渝利铁路、遂渝铁路二线,一批县级重点医疗设施和乡镇卫生院、计生站、文化站,贫困县农村初中校舍建设,20个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300公里污水管网,区县(自治县)城镇垃圾收运设施,通用核电站专用冷水机组和风机产业化等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有关部门要加强新增投资计划统筹协调,及时分解下达计划,尽快拨付资金,统筹解决好地方配套资金问题。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增中央投资拉动效应,带动各类资金投入,原计划平衡的资金来源要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这批项目事关民生和长远发展,总投资达700多亿元,要全部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特事特办快办,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抓紧做好投资项目节能、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估和审查工作。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施工组织工作,将新增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采购订单,拉动当期经济增长。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资强度的同时,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与审计。
  (三)突破一批重大项目,乘势而上增强发展后劲。要着力抓好国家在2010年年底前安排1.18万亿元中央投资的机遇,围绕“3000亿元畅通重庆”、“3000亿元宜居重庆”、“1000亿元新农村建设”、“500亿元森林工程”、“500亿元节能减排”、“500亿元和谐民生”等专项规划,做好策划,细化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将我市一些投资量大、产业链长、自主创新能力强和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项目纳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确保明后年争取中央投资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树立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与争取国家批准我市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同等重要的思想,抓住国家加快审批核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大项目机遇,围绕“1000亿元能源保障”、“5000亿元九大类优势工业”等专项规划,加强协调,部门联动,跟踪国家重点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情况,力争一批前期工作长期推进较为困难的核电、小南海电站、炼化一体化等重大战略项目在中央支持下加快实现突破。对已列入国家规划的城际铁路、郑渝昆铁路、巫山机场、观景口水库、白马电站、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进程,积极争取国家加快审批核准,尽快实现开工建设。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完工投用一批、在建实施一批、开工支撑一批持续滚动投资量。要加大工作力度,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使全市重大项目储备达到1.5万亿元以上。
  (四)抓紧实施一批民生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共生。紧扣加快推进“率先西部”全面小康进程,把民生工程放在扩大内需各项建设之首,加快实施人口管理信息、农村清洁用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移民等十大民生工程,以及自然博物馆、特殊教育和残疾人文体中心、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精神疾病和暴力型精神病防治中心等十大公益项目。集中解决民生领域历史欠账,加大力度策划小流域治理、煤矿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农村综合服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新项目,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在明后年继续得到中央进一步投资支持,并着力整合各类资源,不断加大投入力度。
  (五)加大一批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采取措施,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保持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完成主城区危旧房改造786万平方米和工矿棚户区改造230万平方米,建设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成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积极研究解决部分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积极引导市场消费,实施房交会契税、营业税免征政策。扩大公积金个贷覆盖面,鼓励居民改善性住房消费,支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房,允许拆迁户补差安置面积适当扩大;对利用财政资金购买新房用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的,视为政府委托代建行为,受托方可以享受委托代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购买二手房用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的,完善相关代建手续后,比照享受委托代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开发企业从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信贷支撑,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宽资金渠道。
  (六)加快一批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打造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用好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确定的市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渝东北地区、渝东南地区加快园区设施建设的政策。对经过国家核准的30个区县特色园区加强指导,包装策划一批符合国家要求的园区道路、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支持。切实落实特色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实施意见,加强集约节约用地,加强环境保护,完善产业链和提升集群效应,引导企业投资向5个千亿元级、10个百亿元级产业园集中,努力提升园区集中度。
  (七)抓好一批内引外联项目,营造国内外投资“避风港”。落实好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要求,通过优质高效服务,降低营商成本,提升市场吸引力,增强投资者信心,努力使重庆成为国内外投资的“避风港”。加强对已签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促进已签约项目落地实施。用好用活具有重庆特色的政策优势,进一步优化以人为本、安商助商亲商的综合环境,加快设立重庆保税港区。抓住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充分调动市、区县(自治县)两级积极性,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新引进一批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大项目、好项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力求招商引资再上新台阶,实际利用内外资年均增长30%以上。支持市内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利用资源价格下降有利时机,积极实施并购战略,积极谋取市外资源。
  (八)抓住一批产品订单,稳定就业形势。加强市场引导和政府采购,利用政府投资项目带动材料设备物资供应,使近年形成的工业生产能力得到有效利用。对政府投资的铁路、公路、机场、电网、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廉租房、农村沼气、农村卫生院(室)建设等公共工程,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指导本地企业跟踪服务,加强组织协调,帮助企业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和争取订单,增强本地企业竞争能力。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重庆地方产品。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情况,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农民工返乡回流统计调查,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工回流情况。加强对农民工的信息引导和就业培训等服务,有针对性地组织订单,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好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综合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通过创业场地、税收费用、金融信贷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积极创业。
  (九)增加一定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把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收入作为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的重要举措。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标准,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免费中职教育试点区县,扩大返乡创业基金,扶持农民工创业增收。2009年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县由3个增加到20个,2010年实现区县(自治县)全覆盖;2009—2010年农民工养老、大病医疗保险覆盖面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推进社保关系市内无障碍转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改革。扩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覆盖范围到各区县(自治县),并提高补助标准。落实好中央低保补助,提高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发放护理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时上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改善中小学教师津补贴制度。
  (十)抓好一批关键领域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改革推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按照国家确定的价格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油、水、电、气、煤等资源要素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够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流动。做好各项价格改革方案测算和策划,争取对重庆经济运行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择机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标准,专项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基金。尽早谋划国家即将启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预案准备,协调患者、医院、药商等各方利益,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做好我市实施方案。加强对接和引导,做好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养老保险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化解矛盾,确保人心稳定。切实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减轻企业税负,鼓励企业投资。按照“大部委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高政府工作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三、务求高效落实,保持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

  落实好上述任务,既是经济工作,更是政治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在中央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化压力为动力,变危机为机遇,扎实工作,抓出成效。
  一是立即行动起来,防止我市经济下滑苗头演变为下滑势头。虽然目前全市经济好于全国,呈现难得的逆势而行之势,但是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不断加深,我市一些带有苗头性的隐患开始显现,特别是进入四季度以来,一些先行指标提示我市经济亦面临较大的下行风险。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务求保持清醒头脑,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近期10项工作措施尽快落实到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认真做好前期准备、资金筹措、工程进度、质量管理、配套协调等全方位工作,加快工作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发展改革、经济、规划、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服务,加快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做好用地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推动项目建设。
  二是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财政性投资的带动效应。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测算编制好政府投资计划,合理确定政府投资的负债规模,抓紧研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合理建立偿债机制,通过努力争取中央支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3年内力争筹措财政性资金2000亿元,重点投向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畅通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林水利、社会事业,以及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各家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央扩大信贷规模的要求,做好与总行的对接,加强向总行汇报衔接,建立与财政性投资相匹配的绿色审批通道,确保信贷资金足额较快投放。全市各级政府投资主体要按照投资项目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统筹平衡,确保重点项目投入,并建立良性的负债偿债机制,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鼓励和支持担保、小额贷款、租赁、信托、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六类投融资机构的发展,办好村镇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跟进,做好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指导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提振市场应对危机挑战的信心。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当前经济形势的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客观辩证地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宣传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出的决策部署,宣传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应对挑战、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举措,不断增强市场信心,引导各类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持良好心态,与政府同心协力积极克服所面临的困难。在各项政策措施出台时,要面向公众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努力促使政府主张与群众意愿相统一。
  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全市相关工作,在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和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开展各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工作督查,务求工作落实,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任务,进行年度目标考核。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防政府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防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严防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严防“豆腐渣”工程和中饱私囊。
  时至年底,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决策部署为动力,确保完成今年发展改革目标,继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稿件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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