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类型:
【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93号
【发布日期】2008-11-07
【实施日期】2008-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授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核燃料进出口专营资质,经营范围为:“经营本集团核电站所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境外铀资源合作项下获得的天然铀进口,以及与此相关的境内外加工的铀产品进出口;经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核电对外合作项下的核燃料组件进出口。”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