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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9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9-02-17
【实施日期】2009-02-17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香港特区政府提供的非配额管理粮食“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香港工贸署核准,在首批14家“香港登记进口商”的基础上新增2家,企业名称分别为:“百宜贸易公司”和“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更新后的共16家“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二、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简化操作流程,即日起香港工贸署会将“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及时发布在其网站上(网址:http://www.tid.gov.hk/sc_chi/import_export/nontextiles/nt_flour/files/list_non_quota_sc.pdf),海关总署将不再另行公告。内地出口商和内地海关在办理非配额管理粮食输港不征税手续时,对香港进口商登记情况均可通过香港工贸署网站查询。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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