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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66号

【发布日期】2019年4月18日

【实施日期】2019年5月1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企业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年4月18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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