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 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0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9年第120号

【发布日期】2019年7月16日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秘鲁共和国农业灌溉部关于秘鲁藜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秘鲁藜麦进口。秘鲁输华藜麦应符合《进口秘鲁藜麦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秘鲁藜麦检验检疫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9年7月16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