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 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0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0年第50号
【发布日期】2020年4月2日
【实施日期】2020年4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生产劳动部农业产业国务秘书处关于阿根廷鲜食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及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26号(ISPM26)规定,经风险评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方认可阿根廷巴塔哥尼亚地区(Patagonia)和门多萨省(Mendoza)中部和南部绿洲为南美按实蝇(Anastrepha fraterculus)和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非疫区。

对于非疫区的输华水果,将无需进行冷处理,阿根廷国家农业食品卫生质量局(SENASA)应在出具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is from the pest free area for fruit flies approved by the both sides."(本批货物来自双方认可的实蝇非疫区),以及具体产地(省、区、县)。

特此公告。

附件:阿根廷实蝇非疫区定界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0年4月2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