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来源: 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0年第55号
【发布日期】2020年4月14日
【实施日期】2020年4月15日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4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