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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3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3年第93号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0日
【实施日期】2023年7月20日

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前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

2.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

附件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3年7月20日
(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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