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换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作,现将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准证书存根式样及填写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外经贸部外资司反映。
附件:1、2002年新版外商投资企业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式样
2、2002年新版外商投资企业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式样
3、2002年新版外商投资企业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填写说明
4、2002年新版外商投资企业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填制说明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