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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二OO二年第49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于2002年3月23日发布第1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应诉企业和其它利害关系方申请确认此次反倾销调查的产品范围,经过调查,外经贸部依法确认如下。

  一、此次冷轧板卷反倾销案调查范围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2001年的进口税则号72091800项下用于马口铁生产的冷轧板卷。

  二、若经过调查,外经贸部公告需对进口冷轧板卷采取临时(或最终)反倾销措施,进口经营者进口上述进口税则号72091800项下用于马口铁生产的冷轧板卷的,到外经贸部许可证事务局办理合同备案,并领取认证文件,凭此认证文件,海关将免反倾销措施予以放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信息来源:外经贸部办公厅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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