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发布>日常新闻发布

来源: 类型: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2017年1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7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国内甲基异丁基(甲)酮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定,自2017年11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甲基异丁基(甲)酮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5.9%-190.4%)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141300项下。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