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发布>部令公告

来源: 类型: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1号 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
【发布单位】
现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所附目录中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凭已签发的有效许可证件到原发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第64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2.第70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3.第71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4.第72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二OO四年六月十日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Deutsch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设置
新闻发布
政务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公共服务
智能问答